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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在守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为企业减负时间:2025-09-30 9月29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会议重点对乐山市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1+3”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乐山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情况、乐山市核与辐射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针对以往涉企检查频次高、多头检查等困扰企业的问题,乐山市在全省率先构建起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1+3”制度体系。 “1”个总纲:即《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一是明晰改革“任务书”。确定4大类11项重点改革任务,依法划定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边界,依法明确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建立检查对象库,为各项措施制定提供遵循。二是绘好检查“一张图”。统筹整合市、县两级各相关业务条线拟开展的涉企检查事项,形成统一的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事项、依据、频次等内容,报司法部门备案后执行,未列入计划的检查,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从源头上压减检查频次。三是责任压实“落到地”。建立定期通报、动态评估、精准督导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长效治理”。 “3”是指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3个配套文件。即《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流程规定》,系统规范了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工作流程,确保在检查过程中规范透明、依法合规。《关于强化和规范生态环境 “双随机” 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双随机”的检查方式,切实减少人为干预和检查的随意性,确保检查公平公正,增强环境监管效能。全面强化和规范“双随机”监管机制,构建系统高效的市县联合检查体系。《关于强化和规范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的通知》,明确了“非现场监管优先”的检查原则,以数据共享为核心、智慧平台为载体,推动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从“人防”到“技防”、从“干预式监管”到“无感式监管”的跨越。 同时,乐山市还加强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全市搭建以四川省乐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驻市监测站”)为技术领头,11个县(市、区)监测站为网络的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支撑体系。2024年以来,驻市监测站实现地表水109项、地下水93项以及土壤有机、重金属等监测能力,新增监测资质107项;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涵盖大气、水、土壤、声、生态、污染源等要素,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实现了省控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全覆盖;并邀请行业权威专家开设专题讲座,组织现场实训、监测技能大比武等活动,为守护乐山生态环境筑牢坚实根基。 会议还对乐山市核与辐射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了通报。(秋石 文/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