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
  • 全国首部!《达州市野生药用植物保护与利用条例》正式颁布

    近日,《达州市野生药用植物保护与利用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正式公布,并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达州市将开展《条例》“七进”宣传活动,细化种质资源调查、执法监管等配套措施,确保法规落地见效。

  • 《乐山市主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2月18日,《乐山市主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了解到,《条例》的制定历时一年多,经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 《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三十三条建立了责令工业企业停产停业报告制度,并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普遍性停产停业措施进行了规范。朱飞表示,内江市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持续解决企业急难愁盼,让“乐业内江甜蜜回报”城市营商环境品牌更加响亮。

  • 《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11月28日,据《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已由德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基层治理”立法权限后,德阳在此领域的首次立法实践。

  • 婚假由5日延长到20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

    依法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五日。将男方护理假由二十日延长至三十日,方便男方照护妻儿,共担责任。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2025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方案,明确延长婚假、生育假、护理假,按程序修改条例。

  • 南充首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作为该市首部规范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南充文明城市创建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据了解,南充已有18个集体和家庭荣获全国文明村镇、单位、家庭及校园称号,文明建设基础扎实。条例制定过程广泛征求民意,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 《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获表决通过

    11月26日举行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电梯安全条例》。为解决电梯故障多发问题,《条例》明确了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并依据法律责任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四川:明晰内部审计“能”与“不能”,相关《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会上获悉,《条例》共8章43条,包括总则、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内部审计职责和职权、内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下一步,审计厅将聚焦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履行内审职责,将《条例》的有关规定融入常态化指导监督工作中。”

  • 《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目前已初步确定将48座山体纳入保护对象。鉴于山体范围广、区域大,承载功能不尽相同,《条例》还规定根据自然资源、功能用途不同可以在山体保护范围内划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 10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为燃气安全筑牢法治保障

    《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在工程建设方面,《条例》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燃气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三方的质量安全责任。《条例》强化了政府监管职责,突出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用户安全义务,加强了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建设,实现了“全覆盖、全链条、全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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